橋梁基坑,是橋梁工程的初始,任何一件事,如果根基不牢靠,那么后面做得再好,也有可能功虧一簣,那么,做好橋梁基,就是為之后的工程做好準備。四川橋梁鋼模板的小編下面就介紹橋梁基坑開挖的注意事項,越是詳細,就越是注重。
1、基坑尺寸應能滿足基礎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,基坑頂面應有良好的運土通道。
2、當橋梁基礎靠近水邊時,開挖基礎時容易發生坑壁坍塌事故。坑壁若坍塌,將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。因此應按地質、水文條件,結合現場情況,慎重地決定基坑的開挖邊坡和支護方案,確定開挖范圍,并應按基坑四周地形做好地面防、排水工作。
3、基坑開挖應盡量在枯水或少雨季節進行,開挖工作不宜間斷:挖到標高、經驗收合格后,應立即砌筑或澆筑基礎,開挖面不宜暴露過久。
4、開挖基坑時,如對鄰近建(構)筑物或臨時設施有影響時,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。
5、基坑可用機械或人工開挖。采取機械開挖時,不得破壞基底土的結構;這時,可酌留30cm左右高度,由人工完成開挖。挖掘機等機械在坑頂進行挖基出土作業時,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應視基坑深度、坡度、土質情況而定。一般應小于1.0cm,堆放材料及機具時應不小于0.8cm。
6、機械開挖基坑時,當坑底無地下水,坑深在5m以內,邊坡坡度符合穩定要求時,可不加支護。
7、當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現有地下水和土質發生特殊變化,邊坡不穩定時,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邊坡坡度或采取支護措施。
8、采取桅桿吊斗或皮帶運輸機出土時,應檢查吊斗繩索、掛鉤、機具等是否完好、牢固。吊斗升降時,坑內作業人員應遠離吊斗移動范圍;吊斗不使用時,應及時摘下,不得懸掛。
9、深基坑作業,應備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措施。
10、開挖中,當可能出現坑沿頂面裂縫,坑壁松坍或遇有涌水、涌沙影響基坑邊坡穩定時,應加強觀察,及時進行加固防護。
11、開挖中發現危險物、不明物等應立即停止作業、保護現場,按程序上報,經妥善處理后方可恢復作業。
12、基坑臨近各類管線、建(構)筑物時,開挖前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實施拆、移、加固或保護,經檢查符合要求后,方可開挖。
13、基坑開挖中,與已埋纜線距離小于2m(含),與其他管線距離小于1m(含)時,應采取人工開挖,并注意管線的警示標志,嚴禁損壞管線。開挖時宜約請其管理單位派人監護。
14、土層中有水時,應在開挖前進行排、降水,先疏排再開挖,不宜帶水挖土。
15、開挖中,當出現基坑頂部地面裂縫、坑壁坍塌或涌水、涌沙時,必須立即停止施工,人員撤離危險區,待采取有效措施,確認無安全隱患后,方可恢復施工。
16、基坑需抽排水開挖時,須配備足夠的抽排水設備,抽水機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。
17、改建公路小型橋涵基礎施工,如不能保障車輛通行時,應事先修建便道或便橋(涵),并在改建橋涵的公路兩端設置“禁止通行”的標志。
18、寒冷地區采用凍結法開挖基坑時,應根據地質、水文、氣溫等情況,分層凍結,逐層開挖。
19、基坑開挖需要爆破,應按國家現行《爆破安全規程》(GB6722—2003)的有關要求執行。
20、基坑開挖與支撐、支護交叉進行時,嚴禁開挖作業碰撞,破壞基坑的支護結構。
21、使用開挖機的施工現場附近有電力架空線時,應設專人監護,確保挖掘機(含吊物、載物)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符合安全要求;挖掘機作業還應遵守土方機械施工的規定。
22、使用起重機(設備)吊運基坑土石方時,應符合起重機作業安全要求(詳見本篇第四章)。
23、土方外棄時,施工前應根據工程需要,、運輸車輛、交通量和現場狀況,確定運輸路線;并符合有關安全、環境保護要求。
24、棄土場應符合下列規定:
①棄土場應避開建筑物、圍墻和電力架空線路等。
②選擇棄土場應征得有關單位的同意。
③棄土不得妨礙各類地下管線、構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維護,不得損壞各類檢查井(室)、消火栓等設施。
④棄土場應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、排水措施,防止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。
⑤堆土應及時整平、碾壓。